由於疫情的衝擊,最近NBA出現許多替代球員(replacement player)、雙向合約(2-way contract)與10天短約(10-Day Contract),令人不禁好奇:
「某某球員簽的是什麼約?這樣可以打多久?」 「這樣一直簽,不會超過15人的陣容上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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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此類疑問,我們可能要先從NBA記載在冊的Hardship Exception說起(附錄:10天短約條列,2022/04/09更新)。
若白話一點,我們可以將它翻成「困難時期豁免條約」,允許球隊暫時無視陣容上限補充球員,其中的「暫時」是關鍵詞,這樣的條款會隨著球員的健康回歸而失效。
(註:各隊10天短約、雙向合約狀況,將補充於本文第2頁尾端、第3頁,歡迎翻過去看看喔!)
Sources: NBA teams will now be required to sign one replacement player when they have two positive tests on the roster. For three positive tests, two replacement signings are required. For four positive results or more, three hardship signings required. https://t.co/tOtwOLzyb4
— Shams Charania (@ShamsCharania) December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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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薪資專家Danny Leroux所述,最原始的版本可簡單陳述如下:
.有至少3名球員受傷或生病,超過兩周
.當上述3名球員的一位可以重返球場時,15人名單再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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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隊無法在1月5日前提出申請
由於球隊必須隨機應變,因此目前才會看到有許多的10天短約,讓陣容保有彈性--畢竟會在「健康安全協議」(health and safety protocols)待多久時間,仍屬於未知數,找來應急的新球員也不一定適合。
延伸閱讀:大家都不想用到的規則:NBA災難選秀,起源與運作方式(2020)
但隨著Adam Silver表示「目前沒有因為COVID-19停賽的計畫」,這個條例衍生的相關規範可能只會愈來愈鬆,因為這本來是設計給發生意外的特定球隊使用,很少會同時出現那麼「衰」的隊伍。
如今所有球隊都面臨相似的困境,如果不鬆綁一點,那麼永遠會「補」來不及,導致大家都不樂見的臨時延賽。
果不其然,12月20日,NBA跟球員工會達成協議,由聯盟方發布新版本的備忘錄(memo),陸續解除諸多限制。
現在的版本,打開歡迎「替代球員」的大門
如前所述,如果因為球員生病、受傷,導致球隊不得不「超額」簽下額外的球員,也得等到1月5日才能適用「困難豁免」條例。
但現在聯盟提前進度,將第一階段的生效期限改為12月19日到1月19日,只要有一位球員被驗出COVID-19,球隊就可以簽下一位替代球員(replacement player),而且不會被計入年度團隊薪資。
除此之外,原先領著雙向合約的球員,也不再有NBA的場次出賽限制(原先只能打50場),只要球隊有需要,就可以從發展聯盟叫上來。
不過,球隊也必須確保新來的球員「能打」。只要聯盟核准替代球員的簽約申請,他在之後的第一場就必須是「可以出賽」的狀態,避免前年復賽時很多球員還需要再隔離的情況。
Another key note in NBA's roster rule changes for flexibility amid pandemic: Two-way players -- who previously had 50-game max -- now have no limit on the number of games they can appear in, sources said. https://t.co/TjwvKcHP9y
— Shams Charania (@ShamsCharania) December 20, 2021
雖然聯盟是抱著「鼓勵」的心態,希望各隊簽下替代球員,以符合出賽最低人數要求,但他們同時也附帶一些規定。
只要隊伍裡有2位COVID-19陽性反應的球員,該隊就「必須」簽下至少一位替代球員;如果有3位被驗出COVID-19,那麼就要至少再「補」兩人。
假設有4位或者更多的球員被驗出COVID-19,那球隊至少要簽下三名新成員來頂替這個空窗期。當然,如果很不幸你有5位確診案例,要新添五人也是OK的。
因此,像是多年前Stephen Curry跟Monta Ellis的金州勇士「六人打全場」的壯烈戰役,或是Chris Kaman無奈「躺平」在湖人板凳席的荒謬鏡頭,很難在接下來的賽事再次上演。